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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心理CT系统及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05:58:55  |   浏览量:12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心理CT系统及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s2024110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心理CT系统及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心理量表评估软件(心理CT)1套、二标段:经颅磁刺激仪2台,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全过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心理CT系统及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心理CT系统及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心理CT系统及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有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

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拟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取得该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002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心理CT系统及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有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

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拟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取得该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8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s202411022;

2、项目名称: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心理CT系统及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一标段:550000.00元,二标段:5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一标段:心理量表评估软件(心理CT)1套、二标段:经颅磁刺激仪2台,采购货物均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全过程服务。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 交货期:一、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5.4 质量要求:一、二标段: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

一标段:心理量表评估软件(心理CT);

二标段:经颅磁刺激仪。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若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有效的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

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拟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取得该进口产品制造商或中国境内办事处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11 月 2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3.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为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6、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采购文件。

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8.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信阳市浉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6-6653310

9、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一标段:9350元,二标段:9350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新七大道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603760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联系人:翟燃

电话:1770376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燃

电话:177037612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新七大道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86037606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联 系 人: 翟燃

电 话: 17703761233

电子邮件: .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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