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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东南实验学校AI督导巡课与学情分析智慧教室改造(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03:00:17  |   浏览量:8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南京东南实验学校AI督导巡课与学情分析智慧教室改造(一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11210003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东南实验学校AI督导巡课与学情分析智慧教室改造(一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东南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东南实验学校AI督导巡课与学情分析智慧教室改造(一期)项目,在实现常态录播与教室扩声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AI督导分析系统,提供更多和更为先进的教学督导形式,实现专业评估和教师互评的有机结合,形成更为科学的评估体系和评估结果。本次教室升级为AI督导教室,需要接入学校统一认证平台,进行数据打通,实现一体化应用。在AI分析技术的加持下应实现教师行为和学情数据的智能化生成和呈现,同时考虑教室师生音

视频、课件音视频的采集,本地电脑信号硬件采集等,在督导平台端能开展实时课中督导、课后督导,同时实现语音识别、知识图谱、课堂行为分析等智能功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东南实验学校AI督导巡课与学情分析智慧教室改造(一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东南实验学校AI督导巡课与学情分析智慧教室改造(一期)项目: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2 09:00到2024-11-28 17:00

获取方式:①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08室 ②方式:投标申请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投标人资料不齐全,不得购买磋商文件。 ③售价:现金500元人民币(不支持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2 09: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02 09:00

开标地点:南京东南实验学校学术交流中心

七、其他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标书一份,光盘或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5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

7.6开标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7.7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编号:XZP2024112100034

②项目名称:南京东南实验学校AI督导巡课与学情分析智慧教室改造(一期)项目③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④预算金额: 270万元

⑤最高限价: 270万元(其中包含暂列金2万元,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用)⑥采购需求:南京东南实验学校AI督导巡课与学情分析智慧教室改造(一期)项目,学校前期基于节省成本、分批建设的考虑,现针对初中部、高中部以及国际部的126间教室进行升级改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⑦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 30 日历日完成本项目。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东南实验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东南实验学校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1999号

联 系 人: 黄老师

电 话: 025-5272409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附楼(原江虞宾馆)

联 系 人: 何仁杰

电 话: 025-83581356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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