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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00:35:48  |   浏览量:4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开展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工程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JLZH20241119;

2.3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8;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计量、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拟投入本项目全部管理机构人员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BidOpeningHall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后,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绿园区正阳街9号

联系人:刘晓亮

联系电话:0431-879854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电话:0431-8824555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9.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开展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工程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JLZH20241119;

2.3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8;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计量、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拟投入本项目全部管理机构人员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BidOpeningHall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后,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绿园区正阳街9号

联系人:刘晓亮

联系电话:0431-879854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电话:0431-8824555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9.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开展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工程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节日期间人民大街夜景照明提升工程监理;

2.2项目编号:JLZH20241119;

2.3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0.8;

2.4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计量、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拟投入本项目全部管理机构人员及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BidOpeningHall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后,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绿园区正阳街9号

联系人:刘晓亮

联系电话:0431-879854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电话:0431-8824555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9.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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