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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项目分包二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00:06:40  |   浏览量:4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江苏省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项目分包二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1.5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项目: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009:00到2024-11-27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20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209:00

七、其他

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项目分包二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0667-242JIBEP7219分包二

二、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项目

招标内容:智慧办公微型计算机110套

采购预算:人民币71.5万元(银行经费,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进行分包、转包;

1.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3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领购信息:

领购时间: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12日8:30

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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