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公园地下陵园焚烧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公园地下陵园焚烧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抚河公园地下陵园焚烧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9万元,招标人为南昌县东新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河公园地下陵园焚烧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河公园地下陵园焚烧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8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的,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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