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顺义分公司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公开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顺义分公司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706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顺义分公司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公开询比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包括不限于初级开发测试、数据统计、销售支撑咨询、文档撰写、设计产品、信息安全、运维等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及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1.2.3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30,160.00元(不含税)。
1.2.4服务地点:北京市。
1.2.5项目性质:服务。
1.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7技术要求:符合询比文件及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总价限价430,160.00元,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或经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不含税)超过不含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发票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交付支撑服务)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其他成员1名,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备一个交付支撑类项目业绩,其中一名人员须常驻采购人现场,须提供驻场承诺函。
注1:须提供《人员信息表》、上述要求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驻场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人员不可复用。
注2: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交付支撑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为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信息,还需提供由甲方单位加盖单位章或部门章的相关证明资料。
2.1.5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319121997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 编:100032
联系人:赵慧、常东旭、张峰
电 话:15311766238
电子邮件:zhaohui.jszbtx@chinaccs.cn开户银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20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顺义分公司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706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顺义分公司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公开询比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包括不限于初级开发测试、数据统计、销售支撑咨询、文档撰写、设计产品、信息安全、运维等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及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1.2.3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30,160.00元(不含税)。
1.2.4服务地点:北京市。
1.2.5项目性质:服务。
1.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7技术要求:符合询比文件及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总价限价430,160.00元,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或经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不含税)超过不含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发票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交付支撑服务)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其他成员1名,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备一个交付支撑类项目业绩,其中一名人员须常驻采购人现场,须提供驻场承诺函。
注1:须提供《人员信息表》、上述要求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驻场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人员不可复用。
注2: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交付支撑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为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信息,还需提供由甲方单位加盖单位章或部门章的相关证明资料。
2.1.5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319121997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 编:100032
联系人:赵慧、常东旭、张峰
电 话:15311766238
电子邮件:zhaohui.jszbtx@chinaccs.cn开户银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20日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顺义分公司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公开询比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706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顺义分公司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公开询比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云改数转项目交付支撑服务,包括不限于初级开发测试、数据统计、销售支撑咨询、文档撰写、设计产品、信息安全、运维等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
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及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1.2.3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30,160.00元(不含税)。
1.2.4服务地点:北京市。
1.2.5项目性质:服务。
1.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7技术要求:符合询比文件及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1.3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总价限价430,160.00元,供应商不含税响应报价或经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不含税)超过不含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发票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交付支撑服务)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其他成员1名,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备一个交付支撑类项目业绩,其中一名人员须常驻采购人现场,须提供驻场承诺函。
注1:须提供《人员信息表》、上述要求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驻场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人员不可复用。
注2: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距离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交付支撑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资料为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信息,还需提供由甲方单位加盖单位章或部门章的相关证明资料。
2.1.5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邮 编:100010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7319121997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 编:100032
联系人:赵慧、常东旭、张峰
电 话:15311766238
电子邮件:zhaohui.jszbtx@chinaccs.cn开户银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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