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安县石井镇山头岭村移动公厕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新安县石井镇山头岭村移动公厕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HNFH-LY-2411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新安县石井镇山头岭村移动公厕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询价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新安县石井镇山头岭村移动公厕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新安县石井镇山头岭村移动公厕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henanfuhuagcgl@163.com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90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901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24年新安县石井镇山头岭村移动公厕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新安限采-2024-0106
2、项目编号:HNFH-LY-241103
3、项目名称:2024年新安县石井镇山头岭村移动公厕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
5、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220000.00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新安县石井镇山头岭村移动公厕采购项目,具体内容、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20日历天
(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2、本项目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询价文件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henanfuhuagcgl@163.com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3.3、开标现场要求被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901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安县黄河大道901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11 月20日至2024年 11月2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次代理服务费有中标(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计取。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石井镇
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16637986386
2.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4323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23930
2024年11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石井镇
联 系 人:游先生
电 话:16637986386
电子邮件:henanfuhuagc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馥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室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9-64323930
电子邮件: henanfuhuagc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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