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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4年10月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后审2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14:38:01  |   浏览量:7   |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2024 年 10 月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后审 2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4年10月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后审2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现对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4年10月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后审2询比采购进行询比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2024 年 10 月第二批设备材料采购后审 2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HG20240304-601;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5、到货时间:2024年12月14日;

6、到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7、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项目如期进行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

4、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 9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9、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0、供应商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

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茶叶的生产商;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含茶叶类产品)或提供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1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内具有一项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

页、合同签订页、供货明细等内容)。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蒙电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发布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 月 19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发布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采购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平台联系电话: 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项目后续电子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1、之前使用实体 CA 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CA 证书到期后在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2、目前处于 CA、扫码交替阶段,供应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避免使用 CA加密,而使用扫码解密。反之同理。(2)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登录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3、代理公司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写字楼10楼1007室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格式详见附件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3)供应商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税务局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等);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或(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格式详见附件三);

(5)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2021年 11月01日起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格式详见附件三);

(6)供应商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栏查询截图(格式详见附件三);

(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四);

(8)专用资格要求所需资料。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报名资料如遇无法查验真伪时,需由供应商提供有效查询路径,否则按提供虚假资料处理。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成交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标段分别上传报名资料)。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鲜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重要提醒: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 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4 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及采购费用:

(1)根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货物招标采购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内电物资〔2019〕26号)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采购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内工建协{2022}34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乘以百分之九十五进行取费,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项目直接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取费。

(3)场所服务费:

3.1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5 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 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 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3.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3.4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3.5其他

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

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4)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朱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金宇国际写字楼 10楼1007室邮 编:010010

联 系 人:杨小宇、何永昌、高嘉敏、郭佳、郑怀洲、赵勇、杨瑞虹、米永开、陈博伦、李伟

联系电话:0471-5255636

财务电话:0471-4960380

邮 箱:yewu1@zhjnm.cn

附件一:采购明细表

另附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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