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区国资公司保险类供应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高新区国资公司保险类供应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2026年度天津滨海高新区国资公司保险类供应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2026年度天津滨海高新区国资公司保险类供应商选聘项目,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需选定一家保险公司负责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机器损坏险、停车场责任险的承保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6年度天津滨海高新区国资公司保险类供应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6年度天津滨海高新区国资公司保险类供应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出具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授权书(须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如属于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保险业务许可证,如不属于分支机构则只需提供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投标单位持以下资料领取(1)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文件费用不支持刷卡、支付宝和微信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14时00分
七、其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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