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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2025年客户服务中心话务溢出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8 15:31:09  |   浏览量:13   |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2025年客户服务中心话务溢出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GXTFZB-XJDX-202456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为10000号人工溢出话务及主动外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回访、调研、营销等外呼场景);保证所有客服人员具备100%居家客服办公条件。

1.2 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0元/通(不含税),投标人任意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5 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6 服务地点:新疆。

1.8 中标原则:推荐综合评审排名第1名的投标方作为中标人。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或通管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1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4 信誉要求:

2.1.4.1 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1.4.2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 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5 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2.1.6 投标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 投标人注册"。

4.3本项目无需缴纳文件购买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199165261

电子邮件:liuxuan9.xj@chinatelecom.cn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1栋办公楼

报名联系人:刘晓雨 电 话:18130889619

联 系 人:许小兰、张永炜、唐佩玲

电 话:17799191698

电子邮件:17799191698@189.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4年11月18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2025年客户服务中心话务溢出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GXTFZB-XJDX-202456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为10000号人工溢出话务及主动外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回访、调研、营销等外呼场景);保证所有客服人员具备100%居家客服办公条件。

1.2 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0元/通(不含税),投标人任意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5 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6 服务地点:新疆。

1.8 中标原则:推荐综合评审排名第1名的投标方作为中标人。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或通管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1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4 信誉要求:

2.1.4.1 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1.4.2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 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5 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2.1.6 投标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 投标人注册"。

4.3本项目无需缴纳文件购买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199165261

电子邮件:liuxuan9.xj@chinatelecom.cn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1栋办公楼

报名联系人:刘晓雨 电 话:18130889619

联 系 人:许小兰、张永炜、唐佩玲

电 话:17799191698

电子邮件:17799191698@189.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4年11月18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2025年客户服务中心话务溢出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GXTFZB-XJDX-202456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为10000号人工溢出话务及主动外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回访、调研、营销等外呼场景);保证所有客服人员具备100%居家客服办公条件。

1.2 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0元/通(不含税),投标人任意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5 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6 服务地点:新疆。

1.8 中标原则:推荐综合评审排名第1名的投标方作为中标人。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或通管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1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4 信誉要求:

2.1.4.1 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1.4.2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 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5 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2.1.6 投标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 投标人注册"。

4.3本项目无需缴纳文件购买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199165261

电子邮件:liuxuan9.xj@chinatelecom.cn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1栋办公楼

报名联系人:刘晓雨 电 话:18130889619

联 系 人:许小兰、张永炜、唐佩玲

电 话:17799191698

电子邮件:17799191698@189.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4年11月18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新疆分公司2025年客户服务中心话务溢出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GXTFZB-XJDX-202456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为10000号人工溢出话务及主动外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回访、调研、营销等外呼场景);保证所有客服人员具备100%居家客服办公条件。

1.2 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万元(不含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0元/通(不含税),投标人任意项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5 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6 服务地点:新疆。

1.8 中标原则:推荐综合评审排名第1名的投标方作为中标人。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或通管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1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4 信誉要求:

2.1.4.1 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1.4.2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 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5 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投标人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一律否决其投标资格。

2.1.6 投标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 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8.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1.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2.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 投标人注册"。

4.3本项目无需缴纳文件购买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20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199165261

电子邮件:liuxuan9.xj@chinatelecom.cn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1栋办公楼

报名联系人:刘晓雨 电 话:18130889619

联 系 人:许小兰、张永炜、唐佩玲

电 话:17799191698

电子邮件:17799191698@189.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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