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
2303-440403-04-01-160062
代码
投资项目
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
名称
招标项目
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施工
名称
标段
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
(包)名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防潮洪提升工程施工
称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项目
珠海市斗门区
地点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使用了[市、区]级财政性资
构成
金。
[项目概况: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堤防等级为 1 级,主要建筑物为 1 级,次要建筑物为3 级,临时建筑物为 4 级建筑物,保护人口0.43万人,农田0.93 万亩。包括海堤和穿堤建筑物,在原有堤防的基础上按照 100 年一遇防潮洪标准进行加高加固海堤长约 368 米;穿堤建筑物为重建葫芦坦泵站和中信北泵站出水渠箱涵,重建一处穿堤涵管。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施工用水、用电、通招标范围 信、进场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实施必需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完及规模 成建设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施工期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成本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组织协调等及包括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施工阶段报建等其他事项。
以上涉及内容及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确认数据为准。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工程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对此无异议。]。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堤防等级为 1 级,主要建筑物为 1 级,次要建筑物为3 级,临时建筑物为 4 级建筑物,保护人口0.43万人,农田0.93 万亩。包括海堤和穿堤建筑物,在原有堤防的基础上按照 100 年一遇防潮洪标准进行加高加固海堤长约 368 米;穿堤建筑物为重建葫芦坦泵站和中信北泵站出水渠箱涵,重建一处穿堤涵管。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施工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施工用水、用电、通信、进场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实施必需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完成建设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施工期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成本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组织协调等及包括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施工阶段报建等其他事项。 以上涉及内容及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确认数据为准。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工程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对此无异议。]。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工期(交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货期)
最高投标
限价 9418890.78
(元)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 否
标
投标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能力要求 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水建安B类/水安B类)。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聘用单位(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一、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 (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地方各级信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或开户行的上级银行打印。 注:若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出具。 2.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应在本项目开标日期前一年内出具。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必须使用电子证书且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180天有效期内,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不在使用时限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参保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若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缴纳单位与聘用单位(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可按照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四、《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
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
是否采用 获取招标 市)(https://
电子招标 是 文件的方 ygp.gdzwfw.gov.cn/#/投标方式 式 440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 获取招标
文件开始 2024-11-16 09:00:00 文件截止 2024-12-06 09:30:00时间 时间
递交投标
投标文件
文件截止 2024-12-06 09:30:00 网上递交
递交方式
时间
开标时间:2024-12-06
开标时 09:30:00
开标方式 电子系统开标
间、地点 开标地点:珠海市民服务中心
开标室(3)
公告发布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媒介
招标人 珠海市政府投资交通市政项目 办公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80号工务中心
招标人联
莫小琴 联系电话 0756-2298782
系人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大
招标代理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
办公地址 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二期4
机构 公司
栋(H座)10层
招标代理
陈光朝、陈洁莹 联系电话 0756-2605952
联系人
招标监督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6-2538803
机构
发布责任
陈光朝、陈洁莹
人
其他依法
应当载明 \
的内容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
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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