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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嘉园小区屋面、外墙维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6 01:54:38  |   浏览量:5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伯乐嘉园小区屋面、外墙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11150026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伯乐嘉园小区屋面、外墙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伯乐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建设地点:伯乐嘉园小区内。 2、工程规模:工程分为东区和西区二个标段,西区造价约为49.11万元,东区造价约为23.94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5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伯乐嘉园小区屋面、外墙维修的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验收、质保,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变更招标工程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东区和西区二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伯乐嘉园小区屋面、外墙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伯乐嘉园小区屋面、外墙维修工程:

3.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岀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处查处有行政处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5.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5.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7.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5 15:00到2024-11-20 17:30

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8:30-17:30)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加盖公章到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

件(联系人:李工,电话号码:13914677595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5 15:00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25 15:00

开标地点:盐城市朗地·英郡东区22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楼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伯乐嘉园小区屋面、外墙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伯乐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专项维修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伯乐嘉园小区内。

2、工程规模:工程分为东区和西区二个标段,西区造价约为49.11万元,东区造价约为23.94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5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本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伯乐嘉园小区屋面、外墙维修的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验收、质保,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变更招标工程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东区和西区二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岀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2年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处查处有行政处罚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5.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5.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在开标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7.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售:

1、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15:00至2024年 11 月20日17:30

2,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8:30-17:30)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加盖公章到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报名且购买招标文

件(联系人:李工,电话号码:13914677595 )。

3、领取地点: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地址:盐城市朗地·英郡东区22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25 日下午15:00

2,递交方式:纸质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 月25 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盐城市朗地·英郡东区22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楼

七:本工程西标段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东标段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密封)交给代理机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约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亭湖区东亭湖街道、亭湖区住房和城乡住建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签章):伯乐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 :伯乐嘉园小区内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 系 电 话:1385107249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 址:盐城市朗地·英郡东区22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电 话:139146775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伯乐嘉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 伯乐嘉园小区内

联 系 人: 赵主任

电 话: 1385107249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国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地 址: 盐城市朗地·英郡东区22号楼物业服务中心2楼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914677595

电 子 邮 件: 12786013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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