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新风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新风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新风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3.0302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新风系统建设,工作内容包括增设新风系统购置、安装及调试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新风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新风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比选申请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比选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新风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小学温泉分校
3.项目编号:
4.预算金额:830,302.80元
5.比选内容:翠微小学温泉分校新风系统建设,工作内容包括增设新风系统购置、安装及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数量:一批
7.供货期:3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比选申请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比选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方式凡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的报名证明资料①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适用于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写清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报名资料须使用A4纸张,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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