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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13:37:42  |   浏览量:20   |  所属地区: 福建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南平市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68505,招标人为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68505.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光泽县崇仁乡大里丰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星辉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FJ[GZXS]招13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6850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6850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2600.00

序号 标的金额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光泽县崇仁冷链物流冷藏保鲜库建设项目 1268505 项 建筑业 否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采购包。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

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

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7日上午9:00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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