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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工程

发布时间:2024-11-15 01:17:19  |   浏览量:5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GITC-JL-2411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市政路灯等。

2.4招标范围:2023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最高投标限价:38.485209万元

2.6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0月5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

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持企业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 6 号楼 5 楼 508 室

联系人:齐燕南,刘玉

电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吴思远、王丽萍

电话:0431-8053117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GITC-JL-2411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22]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市政路灯等。

2.4招标范围:2023年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最高投标限价:38.485209万元

2.6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0月5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下同)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

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持企业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 6 号楼 5 楼 508 室

联系人:齐燕南,刘玉

电话: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吴思远、王丽萍

电话:0431-8053117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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