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施工机械租赁(公开询价)
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施工机械租赁(公开询价)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施工机械租赁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528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施工机械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施工机械租赁:
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1 00:00到2024-11-13 00:00
获取方式:"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cg.fygroup.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3 09:30
递交方式:线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13 09:30
开标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七、其他
1.询价条件
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 连云港徐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对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施工机械租赁 进行公开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询价范围: 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施工机械租赁,预应力管桩PHC-300-AB-70,共6272米,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项目控制价:150528.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控制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5工期:1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本公告要求。
3.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信誉要求:
3.2.1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不允许转包。
4.竞标报价
4.1本项目为 全费用固定单价 合同,固定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及进出场安拆、
劳务、材料、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制造、安装、维护、利润、税金、管理费、规费、技术措施费、建筑材料的场地转运费用、意外伤害保险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送
桩、防腐、风险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还应包括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造成的增量,相关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可以确定施工技术方案而没有表达的,但是为了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等;以上所述所有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改变引起工程内容和数量的改变及措施费用的改变,费用均不予调整。
4.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并根据本项目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项目详细地、完整地报价,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视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中作了相应的考虑,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综合单价在经过确定后,结算时将不作调整。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桩基作业现场为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物流大道南侧,具体位置详见招标图纸。
4.4投标人无条件接受现场现状条件,后期不得以现场条件因素等为由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
4.5作业过程中的各种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包括二次进出场费用等)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6施工过程中车辆污染路面的清洗以及临时道路铺垫所用的钢板等措施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4.7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所有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扬尘防治措施、临时设施,现场场地降排水及必要的回填等所有相关措施费用。
4.8招标人提供的桩主材卸货在物流大道路边,场内的二次搬运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内;
4.9作业过程中,投标人需安排一名安全员现场全程监护作业,如因特殊情况脱岗须经招标人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委派其他安全人员监护,否则一经发现每次处罚投标人1000元;
4.10因施工可能会造成原有成品破坏的,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现场破坏及恢复费用,有关成品保护及恢复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4.11清单工程量由采购人提供,施工中发生的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等应包括在响应文件报价内。按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发生的已完产品的保护费应包括在响应文件报价内。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非采购人所为八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环保噪音扰民、连续降雨、严重冰
冻、大风、高温、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引起工效降低和民抚费用等;施工方案中的各种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增加费用以及为确保采购人要求的质量、工期发生的费用计入响应文件报价。
4.12施工过程中与周围发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该费用应包含在竞标报价中。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13关于检验试验费: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检测有关的配合费用,配合招标人进行各种桩基检测试验,配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含原材料(包含甲供材)送检的车
辆、配套人员等所涉及的所有材料检测配合费用,包括按现行规定及质监部门要求的对工程实体或有关材料、设备的检验、抽样检测费等以及环保检测的配合。检测单位必须经业主同意,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因供应商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4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和过程资料含结算资料、安全资料、农民工实名制资料、扬尘防治资料、消防资料、人防资料、绿色建筑节能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内,如因资料不合格导致工程竣工验收无法组织或档案资料无法交档,工程款不予支付;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损失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15沉桩方法:采用履带式打桩机作业。投标单位应勘查现场,结合图纸,自行采取相应辅助措施。
4.16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购买保额不少于6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进场前提供保单证明材料,如未足额购买,结算时将按保费双倍扣除。
4.17供应商现场施工时应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自行配备相关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雾炮机、防尘网等。
4.18本工程食宿自理,采购人也不提供场地、水电,具体食宿由供应商自行考虑。临时设施(含办公区)由供应商自行寻址建设使用,做到雨污不混流,消防设施齐全,与施工现场形成硬质隔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中标后,不论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发生任何变化,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19本工程甲供材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PHC-300-AB-70)(详见清单项目特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损耗参照江苏现行定额损耗计取。供应商在报送甲供材供应计划或施工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浪费及返工超过约定损耗率的,按照超损耗量乘以工程承包人实际采购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及甲供材超量使用违约金标准
序号 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违约
单价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1 预应力管桩 PHC-300-AB-70 M 6272 75 合格4.20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1000元,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列,中标单位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至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此费用,此费用缴纳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缴纳代理费须注明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汇款成功后发送回执单到1029539522@qq.com邮箱。代理费缴纳账户相关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05011047280000009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此费用缴纳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
5.询价保证金
5.1询价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
5.2询价保证金的金额:RMB¥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5.3收款人信息:
户名: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账号:32050110472800000210
询价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桩基施工机械租赁项目保证金(如字数过多可简写项目名称关键字)
注意事项:
①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
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询价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的作重大偏差处理;
②询价保证金的付方开户许可证中注明的开户行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实际名称与开户许可证中注明的名称不一致请提前说明,否则采购人无法准确退还询价保证金。如有疑问请致电0518-82256052 联系确认,联系人:陈工。
③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5.4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①供应商在询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的;
②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③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④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⑤ 标中、标后被发现供应商存在围串标、出借(挂靠)资质、提供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6.履约保证金
6.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无条件);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6.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结果通知书后,询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3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请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7.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内已完价款的80%,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验收合格两年后付至最终审计金额的10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付款。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国家税制改革或乙方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引发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8.询价公告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1日至 2024 年 11月13日9:30,获取方式为: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cg.fygroup.com/"获取。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初次在"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9.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供应商于2024 年 11月13日9:30 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格文件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
10.竞标文件的组成
9.1询价响应函详见附件1
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
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9.4供应商承诺书附件4
9.5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连同询价响应函和竞标报价清单一同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一份纸质完整响应文件。
11.发布公告的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发布。
1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3.开标、评标流程
第一阶段:报价查看,评审开始;
第二阶段:询价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
第三阶段:本项目原则上采取 二 轮报价,竞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和第二阶段评审的实际情况临时增加一轮报价,供应商需在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如有第二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流程同第二轮报价(如有);
第四阶段:询价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一轮报价确定成交单位。
特别注意:请供应商自第一轮报价开始后至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前,持续关注报价开启通知(各轮报价开启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线上通知第二阶段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若未在某一轮次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视为放弃该轮次报价且无法参与下一轮及后续报价,但上一轮报价依然有效并作为最终定标依据。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云港徐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312346278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工
电话:1885192350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方洋集团监察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徐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F楼
联 系 人: 李兴龙
电 话: 1731234627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徐浩洋
电 话: 18851923509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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