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新能源创新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州新能源创新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楚雄州新能源创新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楚雄金江碳汇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楚雄州新能源创新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楚雄州楚雄市金江能源广场。
3.资金情况:自筹。
4.项目概况:楚雄州新能源创新科技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项目拟建立一套高度集成、高智能化的管理机制,满足大楼统一的配置管理、数据共享、功能联动和业务优化等系统需求,构造一个现代化的安全智能、高效管理的智慧化楼宇服务系统。该系统涵盖数智运营中心、综合会议智慧管理系统、智慧停车管理、智慧物业管理、机要室国密系统建设、金江能源广场屋顶光伏系统、地下停车场充电系统建设等十四个智慧化管理系统集成,工程总投资为1500.00万元。
5.招标范围:
5.1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完成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的设计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5.2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完成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及其他服务。
5.3地下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完成地下停车场充电桩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及其他服务。
6.计划工期: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7.质量要求:
7.1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
(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等要求且达到招标人要求;
(2)采购安装质量: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7.2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
(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23版)相关内容、《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采购质量: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
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7.3地下停车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
(1)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等要求及便于车辆充电。
(2)采购安装质量: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
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通信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注册在本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提供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函。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是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总公司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相应成立年份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若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组成以两家为上限,允许分支机构作
为联合体成员,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相关授权书,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不限制。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网上获取:请于2024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前登录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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