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海口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美兰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62.667250万元,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美兰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美兰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1月 06日 08时 30分到 2024年 11月 14日 17时 30分
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27日 09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27日 09时 30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美兰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26672.50元,此预算为一年参考价,不做为本项目的报价依据,最终采购费用按实结算。
最高限价:标包名称:美兰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626672.50元/年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在一周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评审,中标人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的,经评审合格后,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可以续约 2次,一次一年。美兰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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