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浦口监狱关于新东监房门禁维修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省浦口监狱关于新东监房门禁维修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PKJY-2024-08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东监房门禁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浦口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对新东监房楼各监舍门和通道门门禁维修,共计8层,每层约20个门禁点位。具体见项目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东监房门禁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东监房门禁维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24年度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内容(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选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现场管理,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谈判响应前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与谈判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因采购人管理的特殊性,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须为男性。
(3) 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能接入江苏省浦口监狱SPCC2.0综合安防平台,且成交后、签订合同前能提供原制造厂商对接证明原件,否则按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04 08:00到2024-11-06 17:00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下载报名函填写后将报名函与报名资料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不需要),均加盖公章]发至邮箱pkjyjyb@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文件由供应商成功报名后自行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7 14: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07 14:00
开标地点:江苏省浦口监狱北门招标室(从沿山大道进入)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KJY-2024-086
项目名称:新东监房门禁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对新东监房楼各监舍门和通道门门禁维修,共计8层,每层约20个门禁点位。具体见项目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24年度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内容(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选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现场管理,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谈判响应前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与谈判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因采购人管理的特殊性,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须为男性。
(3) 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能接入江苏省浦口监狱SPCC2.0综合安防平台,且成交后、签订合同前能提供原制造厂商对接证明原件,否则按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报名获取
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下载报名函填写后将报名函与报名资料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不需要),均加盖公章]发至邮箱pkjyjyb@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文件由供应商成功报名后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浦口监狱北门招标室(从沿山大道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浦口监狱北门招标室(从沿山大道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根据交易文件要求认真制作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副本1份(除电子副本外,需另附XLS或XLSX格式报价清单电子文件)。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交易当日,除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外,现场还有一次最终报价机会,通过评审的合理最低总价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3.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20000元,缴纳形式见采购文件;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无息退还。
4. 本项目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采购人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现状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法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授权委托代表同时还需携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具体勘察日期定为2024年11月7日(周四)上午9:00,提前1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49号北门
口;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5-57077278。供应商的响应视为是对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
单、现场情况等的充分完整理解且无异议,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
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有关本次交易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http://jssjyglj.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浦口监狱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49号
联系方式: 025-57077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25-5707727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浦口监狱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浦口监狱
地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49号
联 系 人: 苑工
电 话: 025-57077413
电 子 邮 件: pkjyjyb@163.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新东监房门禁维修
项目编号:PKJY-2024-086
江苏省浦口监狱
2024 年 10 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项目需求………………………………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新东监房门禁维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11 月7 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KJY-2024-086
项目名称:新东监房门禁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 万元
最高限价:30 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对新东监房楼各监舍门和通道门门禁维修,共计 8 层,每层约 20个门禁点位。具体见项目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24 年度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度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内容(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选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现场管理,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谈判响应前 6 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与谈判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因采购人管理的特殊性,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须为男性。
(3) 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能接入江苏省浦口监狱 SPCC2.0 综合安防平台,且成交后、签订合同前能提供原制造厂商对接证明原件,否则按自愿放弃成交资格。
(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11 月4 日至2024 年11 月 6日,每天上午8: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报名获取
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下载报名函填写后将报名函与报名资料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不需要),均加盖公章]发至邮箱 pkjyjyb@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文件由供应商成功报名后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7 日14 点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浦口监狱北门招标室(从沿山大道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11 月7日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浦口监狱北门招标室(从沿山大道进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根据交易文件要求认真制作响应文件,要求: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副本1 份(除电子副本外,需另附 XLS或XLSX 格式报价清单电子文件)。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交易当日,除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外,现场还有一次最终报价机会,通过评审的合理最低总价作为拟成交供应商。
3.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20000 元,缴纳形式见采购文件;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无息退还。
4. 本项目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采购人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现状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法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授权委托代表同时还需携带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具体勘察日期定为2024 年11 月7 日(周四)上午 9:00,提前10 分钟到达;集合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 49 号北门口;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5-57077278。
供应商的响应视为是对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现场情况等的充分完整理解且无异议,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 有 关 本 次 交 易 的 事 项 若 存 在 变 动 或 修 改 , 敬 请 及 时 关 注http://jssjyglj.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浦口监狱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 49 号
联系方式: 025-57077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25-57077278
第二章 谈判须知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 满足本谈判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谈判费用
4.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
何,江苏省浦口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谈判采购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 个工作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 个工作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谈判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
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谈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 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谈判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 谈判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 谈判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 谈判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谈判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供货一览表和谈判响应报价表
4.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谈判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若有备选配件,则备选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性报价)。
4.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谈判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 其它费用处理
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4.5 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
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
1.2 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谈判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
(3) 密封包装上应写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 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如因未按上述密封要求写明封面造成提前开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 采购人可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谈判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3.1 采购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 谈判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四、谈判与评审
1、谈判仪式
1.1 采购人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人的采购部门主持,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谈判小组
2.1 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按规定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
2.2 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2.3 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4 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 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
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 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
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
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谈判供应商应将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发布后日期)在谈判文件中提交。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 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 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
6.1 谈判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6.1.3 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6.1.4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6.2 成交原则
6.2.1 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最低报价相同的,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第一名。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及"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监狱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 个工作日。
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1.2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3 质疑函必须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
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 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接收部门为供应部,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三宫 49 号,联系电话:025-57077413。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5.4 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5.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
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招标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 20000 元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2)(中标)成交供应商以公司账户将履约保证金汇款至采购单位账户。(户名:江苏省浦口监狱;账号:01600120210002635;开户行: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书
2024年 月 日,江苏省浦口监狱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对江苏省浦口监狱新东监房门禁系统维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小组评审,确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江苏省浦口监狱(以下简称:甲方)和 (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2 成交通知书;
1.3 谈判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
1.4 谈判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
1.5 其他相关谈判文件。
2.货物
货物名称、数量:见乙方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表》。
3.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
分项价格:详见工程量报价清单
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4.1 付款方式: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的预付款;
第2次付款:设备、材料、软件安装结束,调试合格,工程全部竣工,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5%的工程款,同时扣回预付款;
第3次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工程款付至审定价的97%,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满后无息付清。
审计核减率超过(不含)10%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5%(不含)至 10%(含)以内审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5%(含)以内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竣工验收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报请验收或报请验收资料不齐备等)导致验收延迟的,甲方延迟付款不属于违约。
4.2 发票开具方式: 。
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5.1 交付期限: ;
5.2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6.违约责任
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 行合
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 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 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 的权利救济方式;
6.5 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
6.6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7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 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7.合同争议的解决
7.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 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7.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 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谈判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2.4 包装和装运
2.4.1 除甲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本行业通用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2.4.3 货到甲方指定地址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甲方承担。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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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如谈判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中甲方接受中标后分包,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2.11.5 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货物交付时,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
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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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出的所有通
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8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8.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8.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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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保密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所涉及的秘密信息(资料、数据、技术等)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总则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签订、履行
过程中通过口头、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知悉的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数据和信息,除该方作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秘密或商业秘密。需保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客户相关的数据、通讯资料、项目文档及相关数据、公司商务资料、员工资料以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二、对于甲乙双方已确认为秘密的信息均须以书面形式严格限制其仅应为双方约定或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所知悉,未经秘密信息所有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介绍、复印、拷贝、发表文稿等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众。
三、本协议为本采购合同的从属合同。
第二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有关保密的各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依据上述制度对乙方进行检查并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二、乙方获得或知晓的甲方的秘密信息,仅用于本次项目及协商双方合作的用途。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采集到的数据、信息,乙方应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无关人员不能访问;乙方应对管理以上秘密信息的人员进行严格筛选。
三、乙方负有维护已知甲方秘密信息保密性的责任。除了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目的之外,8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秘密信息,不得将所知的甲方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带走从甲方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介质;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数据资料,须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加密或封条存储;工作期满离开时,乙方应将包含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资料及其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无法交还的,应当在甲方见证下予以脱密销毁处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保留。
五、乙方承诺,其所属员工对上述保密及非侵害条款负有履行义务,乙方通过一定的书面手段保证上述承诺。
第三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获得或知晓的乙方的秘密信息,仅用于本次项目及协商双方合作的用途。并且,甲方负有维护已知乙方秘密信息保密性的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二、甲方保证,对于乙方提供的资料只在直接相关人员中传阅;不以任何方式对乙方提供的各种介质的资料进行未经授权的复印、翻译和转发;但甲方由于后续项目建设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节选和复制,不在本保密范围约束之列。
三、乙方为本次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经双方确认后,除本次项目的文档和资料外,甲方均在项目结束后交回乙方或根据其要求销毁。
四、甲方承诺,其接触并知悉上述秘密信息的员工负有保密义务,甲方通过一定的书面手段保证上述承诺。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确认,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等)而必须透露对方秘密信息的,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并且尽力为对方的秘密信息提供保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恪守各自保密义务,如一方故意或过失泄密,则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本合同。并由违约方依照本协议、本合同或法律规定赔偿守约方之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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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因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遭受的其他损失,违约方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额以下面两种方法计算的较高者为准:1.对方因被侵害而受到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额。
2.违约方因违约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作为赔偿额,包括违约方将该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第三方因此而得到的收益。
四、因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对方的秘密信息完全公开的,违约方应赔偿该秘密信息的全部价值。
五、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调查及处理侵害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全费,诉讼费,赔偿第三方产生的全部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 协议变更与补充
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允许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解决协议的,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一、本协议正本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10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1
附件2:
廉洁合同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国有资源交易活动中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确保项目交易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国有资源交易工作特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履约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或服务。
五、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招标(采购)有关的服
务、货物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六、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中标(成交)甲方招标(采购)项目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九、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乙方发现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甲12
方上级单位反映,有义务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相关工作人员,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2.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终止合同,将乙方列入本单位招标"黑名单"。
十二、本廉洁合同作为项目成交合同的附件,与成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3
附件3: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江苏省浦口监狱:
如我公司成交 (工程项目名称),在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后,保证按时按期足额支付所有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和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费用,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款项代为支付。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日期:
14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新东监房楼各监舍门和通道门门禁维修。共计 8 层,每层约20 个门禁点位,其中监舍门为平移门,采用嵌入式钩锁安装。所有门体利旧,对原有监区通道门进行升级改造统一管理,实现监舍门刷卡开门,值班室一键开启功能。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拆除原有门禁控制主机、门禁控制板、读卡器、锁具、电源及线路等。
2.由值班室或弱电间铺设一根 RVVP2*1.5 电源线至每层监舍门禁一体机处统一供电;在每层值班室各安装1 套配电箱单独控制门禁电源供电。
3.由门禁一体机处铺设一根 RVVP4*1.0 信号线至每个门锁,线路采用 PVC线槽铺设;
4.电插锁安装须在门框处开槽安装锁体,锁具安装须牢固,不得破坏原有门体;采用 3*5 钢管和 6*4 钢管固定;
5. 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能接入江苏省浦口监狱SPCC2.0综合安防平台,且成交后、签订合同前能提供原制造厂商对接证明原件,否则按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
6.因采购人管理的特殊性,项目实施施工时间必须为上午8:00进场,下午17:00前离场,其它时间不得施工,供应商必须按本条管理时间要求来完成项目实施,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符合监狱进出人员资格审查要求,均为男性。
7.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8. 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标注""的项目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得有负偏离或不响应,如有负偏离或未响应项目,则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所有标注""的项目将被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施工要求
15
1.施工现场做好安全防护,要求张拉警戒线,划定施工作业区域,人员流动交叉时段暂停施工,建筑垃圾及时装袋、清运;
2.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及登高作业前应提供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确保人员需持证上岗、人证合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承包人应充分了解甲方单位特殊性要求,严格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甲方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安全、保密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要求;
4.承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按实保质保量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应结合自身实际,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需求单位的特殊性要求以及为完成工程任务投入的有效管理措施及费用。
四、报价要求: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删减更改。
五、工期:30 日历天(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六、验收:根据响应文件及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的预付款;
设备、材料、软件安装结束,调试合格,工程全部竣工,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75%的工程款,同时扣回预付款;工程审计结束后,工程款付至审定价的 97%,审定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满后无息付清。
八、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进场施工前按要求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及时结付民工工资,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如有违背,将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供应商纳入诚信黑名单。
九、附工程量清单,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16
第五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日 期:
17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三、谈判响应报价表
四、技术响应表、服务承诺
18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是否响应 谈判响应文件中
序号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填是或者否) 的页码位置
通用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
1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
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 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 2024 年度至少一个月
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
3 2024 年度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
4 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
5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
见后)
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6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特定资格条件
7 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内容(提
19
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选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现
场管理,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证书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
社保机构出具的谈判响应前 6 个月供应商为其缴
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提
8 供拟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与谈判响应供应商
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
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因采购人管理的特殊性,所有项目
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须为男性。
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能接入江苏省浦口监狱
SPCC2.0 综合安防平台,且成交后、签订合同前
9
能提供原制造厂商对接证明原件,否则按自愿放弃
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
其他资格条件
10 法人授权书(原件)
11 谈判响应函(原件)
20
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者2024年度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文件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1
格式见后)。
文件6 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文件7 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内容(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8 供应商须选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进行全程现场管理,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谈判响应前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与谈判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社保中心出具的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因采购人管理的特殊性,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须为男性。
文件9 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能接入江苏省浦口监狱SPCC2.0综合安防平台,且成交后、签订合同前能提供原制造厂商对接证明原件,否则按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书)。
文件10 法人授权书(原件)。
文件11谈判响应函(原件)。
2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4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被授
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
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25
谈判响应函
致:江苏省浦口监狱
根据贵方的 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6
谈判响应报价表
(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可在 http://jssjyglj.jiangsu.gov.cn/"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搜索本项目并下载电子稿附件)
按文件提供清单样式报价,不得删减或更改清单内项目和内容。
27
施工计划及服务承诺
(内容格式自定)
……
28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
如我公司中标 工程,在工程实施期间及竣工验收后,保证
按时按期足额支付所有建筑工人及民工工资,如有违反,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和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的款项代为支付,特此承诺。
投标人
日期:
29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30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
附件 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
:
我单位成交了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
称)。目前,我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完相关义务并经验收合格,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现向你单位申请退还我单位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元。
采购人确认: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手机):
时间: 开户行及账号:
32
报名函
(将扫描件发送至 pkjyjyb@163.com)
江苏省浦口监狱:
我公司下载并认真阅读了贵单位关于 项目(项目编
号: )的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决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特
此报名。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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