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询比价函
民航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询比价函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民航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询比价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 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1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
/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30 10:00到2024-11-01 16:00
获取方式:公告内直接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1 16:00
递交方式: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04 10:00
开标地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三路
七、其他
民航江苏空管分局
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询比价函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局对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进行询比价,请按询比价函规定的内容参加报价。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民航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比价
3.预算金额:1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15万元,按无效响应处理)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工作日内。
二、询比价程序安排:
1.询比价函发放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00。
2.询比价回函送达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6:00。
3.询比价回函递送地点: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计划基建部(收件人:吴宇迪 ,联系电话:025-52487058, 地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三路 ,邮编211113)
三、询比价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后勤服务中心
四、询比价咨询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
地 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三路15号
联系人:孙擎宇
电话:025-52487135
五、询比价回函文件的组成,回函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民航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报价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不参加的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注:询比价回函装订及密封要求,(所有询价回函文件需装齐一份:密封送达)。
a)询比价回函文件应装订完整,散页无效。
b)询比价回函文件密封袋(盒)有效密封封装,密封袋(盒)上标明: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项目询比价回函文件、回函方名称、询比价回函日期字样,并在信封或档案袋(盒)的密封口处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七氟丙烷灭火剂强制性消防产品3C认证证书。
5、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需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性、可行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环保性、可维护性等方面。说明:施工组织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含本工程需求包括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内容;起止时间;持续时间;方法要点;资源配置及供应;编制依
据、施工范围、施工部署及现场布置、主要施工方案等。
6、供应商需提供应急预案,应全面细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重点难点把握准确、措施完备。
六、评审办法
采用合计总价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一名中标人。由分局办公室、财务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评审,评审过程应有计划基建部参与督查,分局纪检监察人员视情况监督现场评审。
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
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八、具体采购服务要求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负责将七氟丙烷钢瓶,拆卸后运到检测点,进行检测、维修,然后运回原地点安
装、调试,大致信息如下,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序号 地址 七氟丙烷钢瓶数量(个)
70L 90L 120L
1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路5号民航江苏空管分局辅助用房 2 12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内T2塔台楼内 1 2
3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飞行控制区内 13 2
4 南京市溧水区新能源大道96号梨园村石湫导航台站内 1
5 南京市江宁区宋邑路1号火炬村秣陵导航台站内 1
6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区域东北近导航台站内 1
合计 16 3 5
1、检测内容
(1)钢瓶编号备案;
(2)钢瓶外观检验;
(3)钢瓶内壁检验;
(4)钢瓶瓶口螺纹检验;
(5)钢瓶声响检验;
(6)钢瓶重量检验;
(7)钢瓶容积检验;
(8)钢瓶气密性检测;
(9)钢瓶水压试验检测。
2、容器阀拆洗保养
检查、保养或更换O型圈后组装容器阀,对腐蚀严重的进行外观处理,如酸洗翻新等,对已损坏的容器阀进行更换。
3、对压力表进行校准核对,必要时更换压力表。
4、对瓶表面进行防腐处理,喷涂防锈漆,并在瓶体明显部位贴上合格证。
(二)服务要求
1、要求钢瓶检测、灌装、运输、安装、调试、安全负全责。
2、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止完成的消防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项目的成功案例。
3、供应商应配置项目团队,包括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审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需要提供人员证
书、资历和社保记录等证明材料以及每人一份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售后质保服务方案,要求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售后服务期限不能低于自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
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关键项目实施的难点、重点进行分析,并应提出具有科学性、可
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及有效性的合理化建议或措施。
6、为确保检测期间气灭系统完整、有效,对七氟丙烷钢瓶检测时,需提供全部数量和同等容量的备用瓶并负责替换安装、调试。
7、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机房工作必须服从管理并遵守采购人的安全规定。
8、供应商检测维修后的钢瓶必须满足消防相关规范的要求,保证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或检查。
9、供应商组织机构完善,技术力量充足,内部有规范的服务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体系。
10、供应商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证件,相关费用自理。
(三)项目验收
1、验收组织形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2、收方式:现场验收;
3、验收时间和地点:完成后由采购人确认时间和地点;
4、验收人员:采购人需求部门。
(四)风险和责任
1、供应商对钢瓶拆卸、检测、灌装、运输、安装、调试、安全负全责。
2、供应商对备用钢瓶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安全负全责。
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并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在拆卸、安装、调试、运输等方面的各项风险,做好施工风险应急预案,并能及时有效处理相关突发事件。
4、供应商在采购人机房区域必须遵守采购人机房管理规定,采购人有权制止不合理或者有风险的行为和操作,供应商对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必须保证在七氟丙烷钢瓶检测期间,更换的备用瓶能够正常使用,保障原有区域气灭系统完整、有效,在此期间,供应商对备用瓶的安装、调试、使用负全责。
(五)违约与合同终止
采购人将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全部符合要求为验收合格。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违约,将扣除合同款的 1% :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延期完工(包括因验收不合格导致延期完工的情形),每延期1天,扣除合同款的1%。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严重违约,除扣除合同款的 10%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延期完工(包括因验收不合格导致延期完工的情形)超过10个日历天(含10天)。
(2)供应商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
地 址: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三路
联 系 人: 孙擎宇
电 话: 025-5248713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民航江苏空管分局
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询比价函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局对七氟丙烷
钢瓶检测采购进行询比价,请按询比价函规定的内容参加报价。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民航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比价
3.预算金额:1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15万元,按无效响应处理)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工作日内。
二、询比价程序安排:
1.询比价函发放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00。
2.询比价回函送达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 16:00。
3.询比价回函递送地点: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计划基建部(收件人:吴宇迪 ,联系电话:025-52487058, 地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三路 ,邮编211113)
三、询比价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后
勤服务中心
四、询比价咨询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江苏分局
1/7
地 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三路15号
联系人:孙擎宇
电话:025-52487135
五、询比价回函文件的组成,回函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民航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报价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不参加的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注:询比价回函装订及密封要求,(所有询价回函文件需装齐一份:
密封送达)。
a)询比价回函文件应装订完整,散页无效。
b)询比价回函文件密封袋(盒)有效密封封装,密封袋(盒)上标明:江苏空管分局七氟丙烷钢瓶检测采购项目询比价回函文件、回函方名
称、询比价回函日期字样,并在信封或档案袋(盒)的密封口处加盖
投标方单位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七氟丙烷灭火剂强制性消防产品3C认证证书。
5、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需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包括安全性、可行
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环保性、可维护性等方面。说明:施工组
织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含本工程需求包括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内容;
起止时间;持续时间;方法要点;资源配置及供应;编制依据、施工
范围、施工部署及现场布置、主要施工方案等。
6、供应商需提供应急预案,应全面细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重点2/7
难点把握准确、措施完备。
六、评审办法
采用合计总价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一名中标人。由分局办公室、财务
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评审,评审过程应有计划基建部参与督查,分
局纪检监察人员视情况监督现场评审。
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
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八、具体采购服务要求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负责将七氟丙烷钢瓶,拆卸后运到检测点,进行检测、维
修,然后运回原地点安装、调试,大致信息如下,具体情况自行查勘:七氟丙烷钢瓶数量(个)
序号 地址
70L 90L 120L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内翔鹰路 5 号
1 2 1
民航江苏空管分局辅助用房
2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内T2 塔台楼内 1 2
3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飞行控制区内 13 2
南京市溧水区新能源大道96号梨园
4 1
村石湫导航台站内
3/7
南京市江宁区宋邑路 1 号火炬村秣
5 1
陵导航台站内
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区域东北近导
6 1
航台站内
合计 16 3 5
1、检测内容
(1)钢瓶编号备案;
(2)钢瓶外观检验;
(3)钢瓶内壁检验;
(4)钢瓶瓶口螺纹检验;
(5)钢瓶声响检验;
(6)钢瓶重量检验;
(7)钢瓶容积检验;
(8)钢瓶气密性检测;
(9)钢瓶水压试验检测。
2、容器阀拆洗保养
检查、保养或更换O型圈后组装容器阀,对腐蚀严重的进行外观处
理,如酸洗翻新等,对已损坏的容器阀进行更换。
3、对压力表进行校准核对,必要时更换压力表。
4、对瓶表面进行防腐处理,喷涂防锈漆,并在瓶体明显部位贴上合格证。
(二)服务要求
4/7
1、要求钢瓶检测、灌装、运输、安装、调试、安全负全责。
2、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止完成的消防气体灭火系统钢瓶检测项目的成功案例。
3、供应商应配置项目团队,包括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审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需要提供人员证书、资历和社保记录等证明材料以及每人一份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售后质保服务方案,要求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售后服务期限不能低于自验收通过之日起 3 年。
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关键项目实施的难点、重点进行分析,并应提出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全面性、针对性及有效性的合理化建议或措施。
6、为确保检测期间气灭系统完整、有效,对七氟丙烷钢瓶检测时,需提供全部数量和同等容量的备用瓶并负责替换安装、调试。
7、供应商人员在采购人机房工作必须服从管理并遵守采购人的安全规定。
8、供应商检测维修后的钢瓶必须满足消防相关规范的要求,保证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或检查。
9、供应商组织机构完善,技术力量充足,内部有规范的服务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体系。
10、供应商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证件,相关费用自理。
(三)项目验收
5/7
1、验收组织形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2、收方式:现场验收;
3、验收时间和地点:完成后由采购人确认时间和地点;
4、验收人员:采购人需求部门。
(四)风险和责任
1、供应商对钢瓶拆卸、检测、灌装、运输、安装、调试、安全负全责。
2、供应商对备用钢瓶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安全负全责。
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并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在拆卸、安装、调试、运输等方面的各项风险,做好施工风险应急预案,并能及时有效处理相关
突发事件。
4、供应商在采购人机房区域必须遵守采购人机房管理规定,采购人有权制止不合理或者有风险的行为和操作,供应商对此所造成的后果承
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必须保证在七氟丙烷钢瓶检测期间,更换的备用瓶能够正常使用,保障原有区域气灭系统完整、有效,在此期间,供应商对备用
瓶的安装、调试、使用负全责。
(五)违约与合同终止
采购人将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全部符合要求为验收合格。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违约,将扣除合同款的 1% :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延期完工(包括因验收不合格导
致延期完工的情形),每延期1天,扣除合同款的1%。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严重违约,除扣除合同款的 10% ,6/7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除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延期完工(包括因验收不合格导致延期完工的情形)超过10个日历天(含10天)。
(2)供应商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
7/7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