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21号线项目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21号线项目碎石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J20241029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21号线项目碎石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12万元, 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采购的碎石用于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盾构管片项目,碎石采购估算量约为80680吨。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912万元,碎石最高不含税控制单价为100元/吨,本项目仅需提供碎石的不含税单价,如投标不含税报价超过该最高不含税限制单价的,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作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21号线项目碎石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21号线项目碎石采购: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自2021年10月0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碎石销售业绩
(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合同原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携带核查,否则不予认可;②、合同须体现业绩要求,如合同不能体现业绩的要求,则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2021年10月01日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2021年10月0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30 09:00到2024-11-04 17:00
获取方式:本招标文件叁佰元每份售后不退,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2.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新区丁卯智慧大道466号双子楼B座23楼) 2.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人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5189159533@163.com并电话告知项目报名联系人,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咨询代理机构领取);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投标人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9 09:30
递交方式:纸质版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19 09:30
开标地点:镇江市新区丁卯智慧大道466号双子楼B座23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的碎石用于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盾构管片项目,本项目采取分批次供货,碎石须为连续级配的石灰岩三档单级配石灰岩:(5-10)mm,(10-20)mm,(16-25)mm。供应的碎石应满足GB/T14685、JGJ52、GB/T22082等相关标准、项目深化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碎石须采用颗粒均匀、质地坚硬、洁净、反击破加整形的级配合理、粒形良好、不得有碱活性,不得有超粒径、吸水率小的碎石。碎石不得有混料、杂物等,否则将拒收。碎石采购估算量约为80680吨,具体内容及材料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部分。
2、供货地点:镇江市新区大路镇滨江大道868号
3、供货期:①、本项目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工为止(预计供货期为两年)。
项目采取分批次供货,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供货订单后10个日历天内按供货订单要求交付合格的货物。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调整,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应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4、项目预算价:人民币912万元。
5、最高限价:碎石最高不含税控制单价为100元/吨,本项目仅需提供碎石的不含税单价,如投标不含税报价超过该最高不含税限制单价的,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作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不含税价为固定单价,投标时增值税须按3%或13%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含税价不作任何调整,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最终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不含税单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也一致时,以税率低的优先,如税率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抽签决定。
7、本项目预算仅供参考,采购数量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招标人会根据实际需求不定期调整供货数量且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订单供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8、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10、中标人数量:1名
1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查勘,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查勘。
1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分数:1份,副本份数:2份。
13、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一公局港发(江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江市新区大路镇滨江大道868号
联 系 人: 孙部长
电 话: 17863756384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江市新区丁卯智慧大道466号双子楼B座23楼
联 系 人: 姚钰
电 话: 15189159533
电 子 邮 件: 151891595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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