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危旧建筑加固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代建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危旧建筑加固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代建单位
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危旧建筑加固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
陕西省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专项资金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2.2 项目名称: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危旧建筑加固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代建单位招标
2.3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社会科学院院内,地址为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77号。
2.4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维修加固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南、北科研办公楼的维修加固。南、北科研办公楼建筑面积共约 7818㎡,其中包括人员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等基本办公用房。
对建筑主体进行整体加固,完成恢复装饰、电梯、给排水、采暖、电气等方面改造。二是锅炉房维修加固(含管网改造)。拟按集中供热标准和要求将锅炉房进行加固维修并改造为"院区集中供热换热站",同时对院内热力管网和控制系统按集中供热要求进行升级改造。三是职工餐厅、离退党建中心及院大门值班室维修改造,同时完成采暖、电气等方面改造。本项目总投资初步预估金额约为5500万元(项目投资和建设规模以最终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代建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2.6 代建项目控制目标: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金额以内。
2.7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2.8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管理机构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服务周期: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900日历日(暂定);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并按合同约定向项目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项目情况:本项目初步预估总投资额约为5500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准。代建服务费计费方式:以后续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各相关项概算为基数×(1-下浮率);以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2.1具备项目管理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代建项目经理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代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2.2 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专业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
3.2.3 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具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技术人员证书)。
拟派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上拟派代建项目经理及专业负责人的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登记),并提供(近6个月内)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及代建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
造师、造价师等证书)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平台(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平台不提供相应查询功能的,需提供书面承诺说明);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陕西省和项目所在地市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的机构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0月29日00:00时至2024年11月5日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文件最后上传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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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管。监管机构为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 张林超,电话029-86320622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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