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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00:15:42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四川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编号:SCDX-GZZXXB2024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本次询比项目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上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预估规模:957180.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研发"智政管"产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支撑四川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的整体检查及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的政府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检查监管服务,并提供项目相关支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903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类似项目(软件开发)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邮 编:610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 系 人:余瑞琪/任毅

电 话:028-85050032 电 话:13739426567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10257726@qq.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梓林支行

账 号: /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86190002;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编号:SCDX-GZZXXB2024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本次询比项目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上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预估规模:957180.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研发"智政管"产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支撑四川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的整体检查及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的政府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检查监管服务,并提供项目相关支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903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类似项目(软件开发)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邮 编:610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 系 人:余瑞琪/任毅

电 话:028-85050032 电 话:13739426567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10257726@qq.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梓林支行

账 号: /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86190002;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编号:SCDX-GZZXXB2024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本次询比项目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上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预估规模:957180.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研发"智政管"产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支撑四川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的整体检查及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的政府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检查监管服务,并提供项目相关支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903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类似项目(软件开发)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邮 编:610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 系 人:余瑞琪/任毅

电 话:028-85050032 电 话:13739426567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10257726@qq.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梓林支行

账 号: /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86190002;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编号:SCDX-GZZXXB2024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本次询比项目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上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预估规模:957180.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研发"智政管"产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支撑四川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的整体检查及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的政府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检查监管服务,并提供项目相关支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903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类似项目(软件开发)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邮 编:610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 系 人:余瑞琪/任毅

电 话:028-85050032 电 话:13739426567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10257726@qq.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梓林支行

账 号: /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86190002;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编号:SCDX-GZZXXB2024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本次询比项目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上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预估规模:957180.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研发"智政管"产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支撑四川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的整体检查及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的政府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检查监管服务,并提供项目相关支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903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类似项目(软件开发)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邮 编:610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 系 人:余瑞琪/任毅

电 话:028-85050032 电 话:13739426567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10257726@qq.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梓林支行

账 号: /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86190002;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询比公告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项目编号:SCDX-GZZXXB2024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本次询比项目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上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4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研发项目,预估规模:957180.00元(含税)。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研发"智政管"产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系统),支撑四川省政府网站及新媒体的整体检查及监管工作,提供专业的政府网站、新媒体、政务公开检查监管服务,并提供项目相关支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

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确定成交供应商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90300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的类似项目(软件开发)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2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或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邮 编:610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 系 人:余瑞琪/任毅

电 话:028-85050032 电 话:13739426567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10257726@qq.com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梓林支行

账 号: / 账 号:51001865436051501413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86190002;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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