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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滨江新城3期北321-327幢门面房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00:11:07  |   浏览量:4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明发滨江新城3期北321-327幢门面房消防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410110007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明发滨江新城3期北321-327幢门面房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3.278713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明发滨江新城三期(北)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明发滨江新城3期北321-327幢门面房消防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明发滨江新城3期北321-327幢门面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明发滨江新城3期北321-327幢门面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

1、企业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具备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2)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5、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0-15 09:00到2024-10-22 17:00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标段,支付宝账号13905198366,售后不退。(支付宝转账时,需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4.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1、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二项资料(打包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842275942@qq.com):①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成一份PDF版本文件);②投标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邮箱及联系电话)word版; 2、所有资料经代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无误后 发放招标文件。

3、若没有按照要求递交资料或转账时没有备注将会视为报名不成功。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4-10-15到2024-10-22 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4.4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04 14: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密封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04 14:00

开标地点:滨江大道1号明发滨江新城三期北323-324栋239室(业委会办公室)

七、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newindex)、小区公示栏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newindex)、小区公示栏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7.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清单的范围、数量及不可竞争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3、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勘察前与招标人

联系,联系人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条),以充分了解工地及周边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承包人如因此忽视或误解场地及周围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招标人一律不予认可。一旦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一概不予采纳。

7.4、施工现场三通(水、电、临时施工便道)、通讯、交通、食宿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

7.5、投标人装备险和投标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设备和材料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保险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及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7.6、投标人应将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价格风险、机械费用等风险考虑到报价内。

除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上述风险费用今后不做调整。

7.7、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还需考虑工程现场的二次搬运及场内场料的人工水平垂直运输等,其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予调整。

7.8、投标人应认真做好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由于施工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地方矛盾和阻工问题等,在造成地方矛盾问题后,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并采取相应措施,此部分协调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投标人因此采取的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如因投标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

7.9、本标段投标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严禁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在投标书中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出假设中标后的优惠条件。

7.10、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占道、治安、消防、施工噪音和人口管理、渣土运输等相关手续和对临近居民及行人的影响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施工期间发生的该类一切费用,招标人一律不予补偿。

7.11、本项目资金来源:维修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江北新区明发滨江新城三期(北)业主委员会

地 址: 滨江大道1号明发滨江新城三期北323-324栋239室(业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 常士云

电 话: 1330550306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建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北路215-1号2608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8852013666

电 子 邮 件: 8422759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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