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经营500吨硅烷项目硅烷分装装置招标公告
年经营500吨硅烷项目硅烷分装装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经营500吨硅烷项目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硅烷分装装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年经营500吨硅烷项目硅烷分装装置。
2.2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化工工业聚集区。
2.3建设规模:本次建设的年经营500吨硅烷项目在现有550亩园区内建设。利用肥乡年产735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已建设充装车间一(159#)作为硅烷分装装置,车间内预留位置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库房依托化166#甲类仓库,新建硅烷卸车站,用于槽车卸车。
新增硅烷分装系统等工艺设备,共计新增工艺设备1台(套)。
2.4招标范围:硅烷分装装置1套。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含培训、服务等)。
本次招标的硅烷分装装置包括设备主体、电气部分、仪控部分、分析系统、管
路、安装、设计(包含土建设计和安装设计)等。
投标人负责设计(配合项目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提交的安设、职设、经营许可证取证等所需文件)、设备采购、制造、预验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现场安装、
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及竣工图编制等。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负责,并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
1.本项目设计,含可研批复标准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化工专项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消防设计、HAZOP分析等)设备条件图、竣工图等。
2.本项目施工范围包含设计范围内工艺装置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工程、设备卸车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的全部建设工程(不包括建筑工程、绿化、室外弱电工程、视频监控、应急广播、人员定位)
3.本项目施工开工前的各项手续的主办或协办、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协调及处理、竣工验收后项目的收尾、资料归档和移交工作以及相应的保修服务。相关协办工作的手续费不包含在发包范围内。安设、职设、初设专家评审费在范围内。
(2)界区划分:
工艺界区:
从托管车原料到硅烷分装装置充装排产出产品为整体工艺流程。
见PID图,设备布置图和总平面布置图
循环水:
甲方负责将循环水送至界区内第一个循环水总阀,总阀后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冷媒:
甲方负责将冷媒送至界区内第一个冷媒总阀,总阀后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自来水:
甲方负责将自来水送至车间附近的自来水管道中,管道接驳及后续设计由乙方负责。
纯水:
甲方负责将纯水送至界区内附近纯水管道,管道接驳及后续设计由乙方负责。
气:
氮气管道和仪表气管道送至界区内第一个进气阀门,阀门后的部分由乙方负责。
循环水、冷媒、自来水、纯水、气的接驳点均在改造车间的周围30米内电:
以高压进线柜为界,甲方负责将高压电送至进线柜上端头。乙方负责后续工作。
进线柜在改造车间西南侧303#变配电所
自控:
甲方负责预留DCS柜及点位,设备布线及DCS柜接线由乙方负责。
甲方负责采买施工图上的自控仪表,自控仪表的设计,安装和接线由乙方负责。
DCS柜在改造车间东南侧3#机柜间
分析:
甲方负责采买2台检测硅烷的色谱,乙方负责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
2.5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30天内,提供必要的安设、职设、消防设计专篇及施工图等设计资料;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安装,施工和调试,出合格产品。
2.6质量标准:
(1)工艺设备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标准。
(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4)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单一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 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① 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和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② 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应具备:
(1)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
(2)施工单位须具备:
①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条件: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硅烷或甲类物质分装项目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
3.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提供)
3.4 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应满足并提供证明文件)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提供承诺书)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提供承诺书)③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3.5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须提供施工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和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记录(近6个月)并加盖公章)拟在本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在目前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提供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 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 联合体投标。
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有国家认可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相应资质,是在财务上独立的,合法运作的公司或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已经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各自的资质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10月15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4日16时00分。
4.2 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
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2)标书费:6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如公对公汇款,请提供汇款凭证,如为私对公汇款,请提供汇款凭证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购买文件内容),发送至a59517950@163.com。
公司名称: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十条支行
账 号:11001042600053000794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10-85393098
(3)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向投标人开具下载费的电子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4)标书费和下载费为两项费用,请投标人分别缴纳,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分别向投标人开具标书费和下载费的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1 月 5 日9:00 整,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海鑫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世纪大街6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人:陈博洋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5222380896 电 话:010-85393098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a59517950@163.com
2024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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