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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滨海湾威远现代化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2 03:20:25  |   浏览量:6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东莞滨海湾威远现代化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HABHA1240098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滨海湾威远现代化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海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润置地(东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威远现代化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威远岛海战馆路与横六路交汇东北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9174.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7532.96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26层,最大建筑高度约79.70米,最大跨度约8.1米,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号配套、住宅楼,2号住宅楼,3号配套、住宅楼,4号配套、住宅楼,5号配套、住宅楼,6号配套、商业、住宅楼,7号配套、商业、住宅楼,8号住宅楼,9号配电房、大门 ,10号地下室、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等(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的文件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06593.00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635955462.75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25535166.95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38283174.29 元),含暂估价12002782.01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深圳市大升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滨海湾威远现代化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按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等);(2)主体结构;(3)屋面工程;(4)装修工程;(5)电气工程 ;(6)给排水工程;(7)通风空调工程;(8)消防工程;(9)幕墙工程;(10)智能化工程;(11)电梯工程;(12)人防工程;(13)室外配套工程;(14)绿色建筑;(15)市政管线及接驳工程;(16)临时工程(含临水、临电);(17)外电工程;(18)白蚁防治工程;(19)燃气工程;

(20)销售中心及样板房软装工程;(21)与施工相关的专家评审、论证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86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 10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 年 03 月 12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获得东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为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达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资金的有效投入,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

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开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30分。投标会时间:2024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网上提交 。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 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0 元。

7.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它: / 。

7.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华润置地(东莞)有限公司 ;

电话: 0769-22320622 ;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8号万象府28栋301室 ;

电子邮件: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原则上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监督部门提出。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

电话: 0769-26889725 ;

地址: 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1 号 ;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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