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招标信息平台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1 21:14:08  |   浏览量:3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万元, 招标人为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项目: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30 09:00到2024-10-11 17:0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8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18 09:30

开标地点:睢宁县融媒体中心北楼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人为 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幸福路北侧,九旭大道东侧、规划王营路南侧;

2.2 工程规模: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包括开闭所、配电房、南大门、园区

路灯、铺装、大型土石方、景观、低压电缆及桥架安装等,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4 监理服务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为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4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2.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两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项目。

3.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

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2月0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 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信服务公司"专栏 ,咨询电话 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17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现场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4 年 09 月 30 日9时至2024 年 10 月 11 日17时(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睢宁县融媒体中心北楼四楼807室)购买(500元/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4 年 10 月 12 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经济开发区 地 址:睢宁县融媒体中心北楼四楼807室邮 编:221200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吴工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16-68069677 电 话:0516-88020678 / 151622066462024 年 09 月 3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516-6806967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睢宁县融媒体中心北楼四楼807室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516-88020678

电 子 邮 件: 3243088437@qq.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招标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