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ZGC-202404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为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
2.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2.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须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违法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保存带网址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附于投标文件内;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
2.5、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6、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和单位法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件现场备查,资料不完整不清晰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及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GC-2024047
2、项目名称: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没有预算金额,由学生家长按成交人的成交单价支付学生的校服购买费用,由学生家长支付学生购买校服的费用。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为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每年需要订购校服人数以实际购买校服人数为准(原则上新生订做,旧生补充)。本次采购为协议供货资格的取得,并不代表校服已售出,学生校服购买按自愿购买原则,数量不限,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采购的数量。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服务期: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
2.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2.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须出具资产信誉及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违法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保存带网址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附于投标文件内;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
2.5、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6、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3.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和单位法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件现场备查,资料不完整不清晰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接收。
3.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址: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537975279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8638878021
2024年09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
地 址:汝阳县陶营镇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85379752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18638878021
电子邮件: jinzeh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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