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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1 08:47:35  |   浏览量:5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207722404100001001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岀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达到以下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单层房屋建筑面积0.78万平方米及以上。

业绩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

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描述的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能反映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加盖图审章的图纸。类似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认定。

3.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20 17:00到2024-09-27 17:00

获取方式: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9 月 20 日至 2024年 9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1 10:30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11 10:30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高审批备20231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高新区新浦工业园道浦路东、招宝路北。

2.1.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31586.33平方米,其中生产主楼27525.9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轻钢屋面,2层楼高23.8米),生产辅助楼2634.89平方米(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545.46平方米),汽车坡道1068.74平方米,配电室296.80平方米,门卫室40平方米,废品处置间20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10870.8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医药仓储中心土建工程施工,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土

建、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等工程,详细内容见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本工程施工图纸。

2.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 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岀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达到以下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单层房屋建筑面积0.78万平方米及以上。

业绩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

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描述的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能反映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加盖图审章的图纸。类似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认定。

3.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0 月 11 日10 时 3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

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投标报价(86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为104181917.68元。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人员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B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施工组织设计(12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总体设想合理、可行,方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标段划分合理;符合本项目的要求,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3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完善,满3分,不提供不得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6-15页);2分;

有具体的质量控制及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法,合理可行,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2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可行,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合理,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

8、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贴合工程实际,满分1分,项目负责人不参加不得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总篇幅不超过80页。

(2)答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 2024 年10 月 11 日11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一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3)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

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021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达到以下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单层房屋建筑面积0.78万平方米及以上,有1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021年9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达到以下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单层房屋建筑面积0.78万平方米及以上,有1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①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②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描述的为准,如果以上业绩不能反映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加盖图审章的图纸。类似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

④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⑤本评审项的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其它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8-85504688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B座7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3671333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9号

联 系 人: 许工

电 话: 0518-8550468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8936713330

电 子 邮 件: 189367133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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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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