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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食堂承包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1 01:23:37  |   浏览量:4   |  所属地区: 上海市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食堂承包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2024-2025年度食堂承包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0747-2460SCCSHU36

3.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预算金额:人民币:98.37万元/年(含税),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内容: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拟采购合格供应商提供食堂承包运

营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 主 体 ( 参 考 网 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参考网址:http://www.ccgp.gov.cn/)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首席合伙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8.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2)文件购买方式: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9.《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

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

联系人:赵琳

电 话:155 1015 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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