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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23:55:07  |   浏览量:5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XHN-2024-08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5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计量(质保期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计量校准)、培训、技术支

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二标段; (003)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提供);

(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供应商近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002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提供);

(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供应商近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003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提供);

(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供应商近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层会议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层会议室一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XHN-2024-080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纯水机、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5000.00元

序号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预算单价(元) 包最高限价(元)1 一标段 纯水机 1台 100000.00 100000.002 二标段 胎心监护仪 3台 30000.00 90000.003 三标段 心电图机 1台 25000.00 2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3采购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计量(质保期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计量校准)、培训、技术

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30日历天;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5.7质保期:3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3年第101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提供);

(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供应商近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采购人将对潜在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其它格式拒收)

3、获取文件为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axzbcgdl@163.com)中发送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供应商将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再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 如支付文件费用时间超过报名时间将按照无效报名处理),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XX项目报名资料",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回发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层会议室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0371-61203786

2.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8室

联系人:詹女士、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396928、19913831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女士、梁女士

电 话:0371-63396928、19913831070

发布人: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 系 人:丁老师

电 话:0371-612037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8室联 系 人: 詹女士、梁女士

电 话: 0371-63396928

电子邮件: axzbcgdl@163.com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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