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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星甸杜仲林场2024年度防火通道清杂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17:54:58  |   浏览量:6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南京市星甸杜仲林场2024年度防火通道清杂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DJD-2024073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星甸杜仲林场2024年度防火通道清杂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提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南京市星甸杜仲林场每年10月初开始对林区范围内的防火通道两

侧、坟地周边进行人工清除杂草并清运,从而确保秋季树木及杂草枯萎后不会引起火灾隐患,清理出来一条防火隔离带。需要清除割草的总面积约为3362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星甸杜仲林场2024年度防火通道清杂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星甸杜仲林场2024年度防火通道清杂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模板附件;中标后需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三)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2.8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20 09:00到2024-09-27 17:00

获取方式:3.3方式:1、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将报名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付款记录截图、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1763704@qq.com,核验通过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支付方式:支付宝18951870066,付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3.4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30 09: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30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3楼313会议室

七、其他

6.1本项目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发布公告。

6.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单位盖章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4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磋商文件,编制、密封、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包"开标、评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地 址: /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开发区万寿路15号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A3栋1106室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8951870066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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