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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溪河横沥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4-09-20 17:52:16  |   浏览量:1   |  所属地区: 广东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寒溪河横沥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SCHLD12400906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寒溪河横沥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306-441900-19-01-188091 ,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任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寒溪河横沥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横沥镇寒溪河横沥段。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寒溪河横沥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地为寒溪河横沥段沿线区域(起点为寒溪河东坑与横沥交界位置,终点为神山大桥),全长约4.3km,两侧岸线长约7.6km,拟建内容包括:(1)堤防达标整治:对寒溪河横沥段北岸现有南环路盛世华庭段940m堤防进行达标整治;(2)排站拆除重建:拆除原有隔坑排站、半坑排站,原址各自新建排站,新建两座排站按标准化、智慧化建设;(3)堤防改线:对隔坑- 半坑之间河道保持堤防位置及形式不变结合半坑排站拆除重建半坑排站附近的约300m堤防进行改线。(4)防汛道路升级:对寒溪河横沥段堤防两侧原泥结石或泥路进行改造,路线长度4.8km,结合东莞城市规划及周边工程经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1.8km混凝士路面铺设表层沥青,改造成统一的沥青道路 (940米盛世华庭段堤防对应的防汛道路及南环桥道路总长约1km不包括在本工程之内)。(5)穿堤建筑物修复:对寒溪河横沥段沿线现有破损穿堤建筑物行修复处理;(6)配套设施建设:寒溪河横沥段沿线两岸新建慢行道20km。其中二合一步道7.6km、骑行道7.6km、亲水步道4.8km。包括沿途栏杆、坐凳、节点、服务驿站、电气照明、给排水设施;对现有的建筑如龙舟房和水闸进行美化改造;新建服务驿站3处,停车场2处,绿化工程共计约18.4万m2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716.53万元,工程建安费用约28326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等)、施工图设

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堤防达标整治、排站拆除重

建、堤防改线、防汛道路升级改造、穿堤建筑物修复、配套设施建设等。(注:招标人将提供前期基础资料供中标人设计使用,若基础资料深度无法达到中标人设计所需,则需中标人自行解决深度不足问题,中标人不得以基础资料深度不足为由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

(2)负责设计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含专家评审费用)、会务、电子校核、报批等。

中标人尚需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报审、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并在招标人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前期资料。

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总设计工期 75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具体为:

(1)初步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含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不含专家评审会的时间)(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 4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和相关资料,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 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不含施工图审查的时间)

配合服务期: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若发生其他审核审批时间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或者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或交易平台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分。投标会时间: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6.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6.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6.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交易平台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入围筛选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话: 0769-83722871 ;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9号 ;

电子邮件: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电话:0769-22830700;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

电子邮件: / 。

8.2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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