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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08:38:38  |   浏览量:2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ZYDL-JC-202401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19 09:00到2024-09-26 17:30

获取方式:自招标公告在"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和"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00,14:00-17:30。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须携带原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1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0-11 0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七、其他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YZZYDL-JC-202401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需求: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根据航食公司通知和要求准时送货。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得超过单品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最终以实际供货总量结算总金额,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最终结算价=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和"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00,14:00-17:30。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须携带原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和"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 日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 日 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曹云龙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 日 9点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云龙

电话:0514-87116778/18752738623

办公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邮政编码:225006

(二)采购单位: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pdf格式,U 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联 系 人: 曹云龙

电 话: 18752738623

电 子 邮 件: 417444897@qq.com

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YZZYDL-JC-202401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需求: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日用品采购(二次)。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根据航食公司通知和要求准时送货。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得超过单品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最终以实际供货总量结算总金额,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最终结算价=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和"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00,14:00-17:30。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须携带原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和"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 日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 日 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曹云龙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 日 9点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云龙

电话:0514-87116778/18752738623

办公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邮政编码:225006

(二)采购单位:东部机场集团扬州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pdf格式,U 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转载请标注来源:https://www.lcyins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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