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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05:05:16  |   浏览量:3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JPD-ZB24-LY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996979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注:非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购买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JPD-ZB24-LY012

2、项目名称: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财政资金;149969.79元

5、项目概况:

5.1 本工程为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篮球场修复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3 工期:3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5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注:非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有意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到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购买磋商文件。

4、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1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乾钧沛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1762975276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0379-67713119

电子邮件:hnqjpd@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乾钧沛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

联 系 人: 谭女士

电 话: 17629752761

电子邮件: hnqjp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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