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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4-05-09 20:08:08  |   浏览量:9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2024-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征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

2.2项目编号:HS-2024-0501;

2.3建设地点: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9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2.5招标范围: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315.56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3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2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人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代表应自行携带能够满足视频直播方式开标的设备,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视频直播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

5.5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1888号

联系人:焦赞祥

联系电话:0431-819258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13栋

联系人:王若冰

联系电话:188431655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2024-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征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

2.2项目编号:HS-2024-0501;

2.3建设地点: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9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2.5招标范围: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315.56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3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2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人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代表应自行携带能够满足视频直播方式开标的设备,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视频直播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

5.5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1888号

联系人:焦赞祥

联系电话:0431-819258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13栋

联系人:王若冰

联系电话:188431655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2024-05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征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

2.2项目编号:HS-2024-0501;

2.3建设地点:长春西部新城开发区;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91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2.5招标范围:长春西部新城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还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315.56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13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2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人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代表应自行携带能够满足视频直播方式开标的设备,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视频直播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

5.5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富民大街1888号

联系人:焦赞祥

联系电话:0431-819258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272号水乡人家13栋

联系人:王若冰

联系电话:188431655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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