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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11:21:01  |   浏览量:12   |  所属地区: 吉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H-GCZB-202405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国债资金和企业自有投资,招标人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路线总长 533.97 公里,新建431.97 公里,改造102公里;修建标准为四级林区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15Km/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1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吉林省和龙市海兰路690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地址:吉林省和龙市海兰路690号。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联 系 人:张铭

电 话:0433-89663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广场4号楼6162号

联 系 人: 刘洋

电 话: 13321515600

电子邮件: 3686932460@qq.com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YH-GCZB-202405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已由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初步设计的批复》(吉林规〔2024〕2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和企业自有投资,出资比例为90%:10%,招标人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经营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路线总长 533.97 公里,新建431.97 公里,改造102公里;修建标准为四级林区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15Km/h。

2.3 计划工期:2024年5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共计214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即SG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仅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1)扫描(彩色,PDF格式)发送至3686932460@qq.com邮箱(邮件标题获取XX项目XX标段招标文件-

投标人单位全称),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招标代理机构基本账户信息回复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连同招标文件及图纸费转账凭证扫描(彩色,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标段,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龙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地址:吉林省和龙市海兰路690号。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关键内容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

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联系人:张铭

联系电话:0433-89663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广场4号楼6162号

联系人:刘洋

电 话:0431-89827998/13321515600

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施工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已由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龙)初步设计的批复》(吉林规〔2024〕2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和企业自有投资,出资比例为90%:10%,招标人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经营区内;

2.2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路线总长 533.97 公里,新建431.97 公里,改造102公里;修建标准为四级林区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15Km/h。

2.3 计划工期:2024年5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共计214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即SG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仅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资格最低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的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不小于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至少完成过不少于下列施工业绩)(1)1项四级或四级以上(包括林四级或林四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 ①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

②业绩要求的路基、路面的施工业绩应为国内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1)投标人自有人员;

(指目前未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在其他项目项目 上任职,或

1 造师执业资格,且现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经理 虽在其他项

(3)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目上任职但

本项目中标

(4)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后能够从该

项目撤离)

项目 (1)投标人自有人员;

1

总工

(2)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注: 上表中所列人员不得兼职。

6.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

(1)履约信誉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1 评标方法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企业业绩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以上均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表决确定其排序先后。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2.1.1

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形式评审与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响应性评审标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2.1.3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

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

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

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2.1.1 形式评审与

和删减;

响应性评审标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1.3 准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1、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2。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第一个信封评

主要人员: 30分

2.2.1 分分值构成 :

履约信誉: 15分

(总分100分)

企业业绩: 15分

第二个信封 评标价计算公式:

2.2.3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通过第一个信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

3.2.4 封详细评审的

审。

投标人数量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各评分因素细分

评分因素 分值

权重分值 项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 好,8-10分;

2.2.2( 施工组织

40分 案、方法与技术措 10分 较好,6-8分;

1) 设计

施 一般,6分;

1 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2 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总体施工组织布 好,3.2-4分;

4分

置及规划 较好,2.4-3.2分;

一般,2.4分;好,3.2-4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

4分 较好,2.4-3.2分;

保证措施

一般,2.4分;好,4.8-6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

6分 较好,2.4-4.8分;

系及保证措施

一般,2.4分;好,4.8-6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

6分 较好,2.4-4.8分;

系及保证措施

一般,2.4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 好,3.2-4分;

持保证体系及保 4分 较好,2.4-3.2分;

证措施 一般,2.4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 好,3.2-4分;

护保证体系及保 4分 较好,2.4-3.2分;

证措施 一般,2.4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 好,1.6-2分;

防范,事故应急预 2分 较好,1.2-1.6分;

案 一般,1.2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

15 (2)担任过1项已完四级或四

格与业绩

级以上(包括林四级或林四级

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

2.2.2

(主要人员 30分

理加6分,最多加6分。

2)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2)担任过1项已完四级或四

项目总工任职资

15 级以上(包括林四级或林四级

格与业绩

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加6分,最多加6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企 。

业 (2)每增加1项有效的四级或

15分 企业施工业绩 15

业 四级以上(包括林四级或林四

绩 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加

3分,最多加6分。

2.2.2( 他

3) 因 信用评价得分:AA级、A级

素 履 得分15分;B级得12分;

约 C级得9分;D级得0分。(1)信

15分 企业信用 15

信 用评价采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的《关于发布2022年度公

路建设市场吉林省省级综合评

价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13

号)中"吉林省2022年公路施

工企业省级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

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

果——

施工企业"2022年度信用等级

(2)若二者均有时,以信用

评价等级低的为准;若二者均

没有,若 2022 年 1月

1日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不良信

用记录,按 A

级评分;若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按D级评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评分因素(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所有评分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办法正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

、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

、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

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目规定的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7.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森工集团和龙林业有限公司

地 址:和龙市文化街11号(五区)

联系人:张铭

联系电话:0433-89663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友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达广场4号楼6162号

联系人:刘洋

电 话:0431-89827998/133215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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