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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10:11:29  |   浏览量:12   |  所属地区: 江苏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1826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苏海矿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高品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利用项目作为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所划定的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占地总面积1436.73亩,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总资源量10224.7万m³(26993.2万吨),开采规模为950万吨/年,出让年限28年,开采标高+95.41至-100米,本矿为山坡凹陷露天开采,采矿工艺为:穿孔-爆破-二次破碎-装载-运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采矿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所标明专业或毕业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或设计负责人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7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年产500万吨及以上建筑石料类矿山开采设计项目。

注:(1)因不同项目表述不同,只要是实质性内容相同,表达不同的"砂石"、"骨料"、"石

料"、"建筑用+某矿种"等均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内容的,还须另外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投标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6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 14时59分

获取方式: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5月 06 日至2024年 05月 27日;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

(https://suhai.etrading.cn/jyxx/002001/002001001/bussinessInfo.html)线上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03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高品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 赣行审备〔2023〕6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苏海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2.2 工程规模: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高品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利用项目作为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所划定的建筑石料集中开采区,占地总面积1436.73亩,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总资源量10224.7万m³(26993.2万吨),开采规模为950万吨/年,出让年限28年,开采标高+95.41至-100米,本矿为山坡凹陷露天开采,采矿工艺为:穿孔-爆破-二次破碎-装载-运输。

2.3 招标范围:编制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区)的露天开采和矿石加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露天采场终了边坡工程勘察报告、剥离物临时堆场场地工程勘察报

告、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内容)、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

设计内容满足国家级绿色矿山的基本条件。安全设施设计通过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评审会,协助招标方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2.4 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1)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程规范,编制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高品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采矿工程和矿石加工工程分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按照根据《GB 51016-2014非煤露天矿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及其他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程规范,开展露天采场终了边坡工程勘察和剥离物临时堆场场地工程勘察,并编制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

(3)按照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程规范,编制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高品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利用项目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

(4)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程规范,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68号)要求,编制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河西-银山矿区(集中开采)高品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利用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

(5)安全设施设计通过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审查会,协助招标方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2.4 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①合同签订后在2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②合同签订后在6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报告与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 ③工程勘察报告与边坡稳定性分析报告结束后,在30天内完成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并具备评审条件。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80 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审核,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安全设施设计通过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采矿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所标明专业或毕业证书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或设计负责人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7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年产500万吨及以上建筑石料类矿山开采设计项目。

注:(1)因不同项目表述不同,只要是实质性内容相同,表达不同的"砂石"、"骨料"、"石

料"、"建筑用+某矿种"等均予以认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内容的,还须另外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投标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05月 06 日至2024年 05月 27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

(https://suhai.etrading.cn/jyxx/002001/002001001/bussinessInfo.html)线上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7 日15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403室。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有效的):

7.1、营业执照;

7.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7.3、企业资质证书;

7.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7.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03月);

7.6、投标人承诺书;

7.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8.评标办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10分

设计方案:61分

类似业绩:10分

项目组人员配备:12分

投标人资信、认证:3分

投标人荣誉:4分

2.2.1投标报价(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最低得零分)2.2.2设计方案(61分)

对本招标项目的理解(6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是否准确具体进行评分,包括招标项目的功能、作用和地位;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控制点;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优秀得 5.1-6 分;良好得 3.1-5 分;

一般得 2.1-3 分;差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对本项目建设条件的认识程度(6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条件的认知程度进行评分。

优秀得 5.1-6 分;良好得 3.1-5 分;一般得 2.1-3 分;差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总体设计思路及总体设计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总体设计思路及总体设计方案的清晰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

优秀得 8.1-10 分;良好得 6.1-8分;一般得 3.1-6 分;差得 0-3 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目的特点、 重点或难点的技术分析情况(7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特点、重点或难点的技术分析情况进行评分。

优秀得 5.1-7 分;良好得 3.1-5 分;一般得 2.1-3 分;差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项目的技术难题提出的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7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技术难题提出的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分。

优秀得 5.1-7 分;良好得 3.1-5 分;一般得 2.1-3 分;差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设计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工作内容及计划安排进行评分。

优秀得 5.1-6 分;良好得 3.1-5 分;一般得 2.1-3 分;差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7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完整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

优秀得 5.1-7 分;良好得 3.1-5 分;一般得 2.1-3 分;差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进度保证措施(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保证措施(包括完整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

优秀得 5.1-6 分;良好得 3.1-5 分;一般得 2.1-3 分;差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优秀得 5.1-6 分;良好得 3.1-5 分;一般得 2.1-3 分;差得 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2.3类似业绩(10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年产500万吨及以上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类矿山开采设计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4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6分)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每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年产500万吨及以上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类矿山开采设计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1、因不同项目表述不同,只要是实质性内容相同,表达不同的"砂石"、"骨料"、"石

料"、"建筑用+某矿种"等均予以认可。

2、须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还须另外提供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4、本项评审的业绩与资格审查的业绩重复的,不予计分。

2.2.4项目组人员配备(12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人员中:

1、具有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

2、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得2分;

3、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得2分;

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得2分

5、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

6、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得2分。

注:①本项满分为12分,项目负责人和以上人员岗位均不得兼任。

②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2023年10月-2024年0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③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或设计负责人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2.2.5投标人资信、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合法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认证证书得1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2.6投标人荣誉(4分)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类似项目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每提供一个一等奖或以上奖项的得4分,每提供一个二等奖及以下奖项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1)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2)奖项应提供颁奖单位盖章的获奖证书或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苏海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系人:杨洪波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 朱工

电话: 1525121258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苏海矿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苏海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 系 人:杨洪波

电 话:187512585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联 系 人: 朱国锐

电 话: 15251212583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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