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招标信息平台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11楼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2 02:56:30  |   浏览量:14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11楼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YZ-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11楼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内容包含拆除吊顶、地砖、墙面柱子木饰面拆除、垃圾清运、强储弱电施工、新做吊顶、地砖、墙面板、乳胶漆、壁布、电动玻璃门、物柜等改造范围内的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11楼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11楼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5)、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0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文件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扫描件。注:上述资料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enanyingzun@126.com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文件登记使用,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238号洛阳市电信公司家属院西单元1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238号洛阳市电信公司家属院西单元101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YZ-2024-008

2、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11楼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8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128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11楼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 128000.00 128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主要内容包含拆除吊顶、地砖、墙面柱子木饰面拆除、垃圾清运、强储弱电施工、新做吊顶、地砖、墙面板、乳胶漆、壁布、电动玻璃门、物柜等改造范围内的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

6、工期:10日历天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5)、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赢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3.方式:

线上获取文件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上述资料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enanyingzun@126.com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文件登记使用,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238号洛阳市电信公司家属院西单元101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238号洛阳市电信公司家属院西单元1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涧西区纪委监委驻涧西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联系方式:0379-64352630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379-64352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赢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238号西单元1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06590、17603793093

邮 箱:henanyingzun@126.com

2024年4月3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涧西区纪委监委驻涧西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79-64352688

电子邮件:henanyingzun@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赢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238号西单元101室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7603793093

电子邮件: henanyingzun@126.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