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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渔业增殖放流(I)(标段二)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1 05:10:59  |   浏览量:19   |  所属地区: 天津市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渔业增殖放流(I)(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5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渔业增殖放流(I)(标段二)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口虾蛄的放流工作,放流数量不少于 100 万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渔业增殖放流(I)(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扩建工程(二期)码头工程渔业增殖放流(I)(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上所列的生产品种须涵盖本标段增殖放流品种;

(4)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本标段水产苗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评审要素的内容,若评审要素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本标段水产鱼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若个人执业业绩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均不能明确显示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2)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0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

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项目编号见公告标题,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4.3联系人:王天杰13082616875。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3)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5)"信用中国"截图证明材料;(6)项目经理业绩、社保缴费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8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信息应注明:SL20240521。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的集团工单财资2017223号文的规定执行。

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招标金额:20万(含税)。

7.5招标范围:口虾蛄的放流工作,放流数量不少于 100 万尾。

7.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

7.7项目地点:天津市汉沽、塘沽、大港附近海域。

7.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7.9 HSE要求:达到无HSE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其他:投标人可任意选择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2个标段。按照一、二、

三、四、五、六、七、八的标段号顺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13本项目共八个标段,本标段为标段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联系电话:022-65836103。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泰达MSD G2 座11楼

联 系 人:董莎莎

电 话:18526596198

电子邮件:tjlngqg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31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联 系 人: 王天杰

电 话: 13082616875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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