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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中心医院新院区南半区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13:22:01  |   浏览量:30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项目概况

兰考县中心医院新院区南半区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ankao.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40

项目名称:兰考县中心医院新院区南半区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530.563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56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兰考县中心医院新院区南半区物业管理,包含:保洁、安保、绿化保养、中央空调维护等物业服务项目,每年预算530563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项目地址:兰考县中心医院新院区南半区

(4)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包。

(5)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一年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下一年合同)。

(6)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要求年限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声明函(格式自拟);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 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后)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必须为公告发布之后)。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ankao.gov.cn)

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涉及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评标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考县中心医院

地址:开封市兰考县玉虹路与文体路交叉口西南240米   

联系方式:毕海波18567006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联系方式:朱贵乐、黄少侠、张勤17737113681、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海波

电 话:  1856700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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