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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8:20:11  |   浏览量:15   |  所属地区: 河南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镇平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113000085003867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平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晾粪棚2600㎡、脱色除臭池13000m³、管网27200米,采购粪污处理设备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002)施工标-2; (003)3; (004)4; (005)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1、2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3、4、5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2施工标-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1、2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3、4、5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3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1、2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3、4、5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4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1、2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3、4、5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005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1、2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3、4、5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5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30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首页

(htt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网上开标大厅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网上开标大厅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经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立项文号宛发改投资2023183号,项目代码:2108-411324-0401-438645,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货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2、

招标编号:E4113000085003867001

2.3、项目概况:建设晾粪棚2600㎡、脱色除臭池13000m³、管网27200米,采购粪污处理设备一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

第1标段:施工标-1

第2标段:施工标-2

第3标段:设备标-1

第4标段:设备标-2

第5标段:设备标-3

2.5、招标范围:

第1、2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第3、4、5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货物采购

2.6、计划工期:第1、2标段:180日历天,第3、4、5标段: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供货;

2.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资质要求

第1、2标段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3、4、5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投标单位可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中两个标段,(不能是同一项目经理)若一个投标单位同时中多个标段,则按标段先后顺序取前两个标段作为中标标段。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首页(htt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3 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4.4 企业市场主体库注册及 CA 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市场主体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镇平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 CA 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 CA 证书(详见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按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CA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CA办理/延期:0371-96596,15672779650信安CA在线办理北京CA办理/延期:17703889900北京CA在线办理

华测CA办理/延期:400-620-2211,13849189693华测CA在线办理深圳CA办理/延期:19900911169深圳CA在线办理

4.5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的交纳形式,具体交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 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 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 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在有效期内,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镇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5)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

(6)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 05 月16日上午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5.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网上开标大厅5.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平县平安大道与玉神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一馆三中心西大门)电话:0377-66020092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6117618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18137798463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9

招标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园内

联系人:牛朝兵

电话:0377-659366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文华南阳天地C1栋1202

联系人:张姗

电话:15670193303

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

电 话:0377-65910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镇平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园内

联 系 人:牛朝兵

电 话:0377-659366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文华南阳天地C1栋1202联 系 人: 张姗

电 话: 15670193303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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