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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村内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13:22:23  |   浏览量:23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村内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2401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村内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1万元,招标人为汤原县香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新建沥青路面5533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村内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村内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任意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组成员: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评审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评审当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6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购买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智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智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村内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ZB-2024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村内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汤原县香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汤原县香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村内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汤原县香兰镇陶家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沥青路面5533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5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7月8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006362.52元(含增值税)。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任意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组成员: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评审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评审当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 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如下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智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61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将统一时间发放。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班组成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8)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评审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9)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评审当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智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61号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原县香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汤原县香兰镇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4-732436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智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6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话:18646645210

电子邮箱:18646645210@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汤原县香兰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原县香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汤原县香兰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4-7324364

电子邮件:3448001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智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副61号

联 系 人: 郭经理

电 话: 18646645210

电子邮件: 186466452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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