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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2023年一体化皮基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3 13:14:33  |   浏览量:17   |  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  邮件订阅   |  标书代做

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 2023 年一体化皮基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2023年一体化皮基站采购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电信业务发展,满足用户需求,采购一体化皮基站,故启动本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10台家庭级一体化皮基站2*50mW,4台企业级一体化皮基站2*125mW,具体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含税22374.00元,为资本性支出(货物)。

供货期:收到比选人发出的发货通知单后7日内完成到货。

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本项目涉及的评估产品目录名称为基站设备,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10031。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家庭级一体化皮基站不含税单价 1100 元/ 台,企业级一体化皮基站不含税单价 2200元/台,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参选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 参选人须具备 2021年 1月1 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同类项目设备业绩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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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6 参选产品须具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 民法院 认定为 失信被 执行人 的 ( 以 “信用 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2

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西北 600 米处电信公司。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参选人,请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

人、电话、邮箱发送至并guonaxa.nm@chinatelecom.cn联系郭工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 。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西北 600 米处电信公司310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 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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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西北600米处电信公司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1332702211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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